第二十二款 有體求其重心。
假如上無法之面,欲求重心。
先於上
作平線繫a。 次於e垂一直線緊靠
一邊,又次於i亦作一垂線緊靠一
邊。 即從a上往下,以墨直點作線。 e
至o,i至u兩線,是徑之面。 復轉繫
體,再如e o、i u,作兩線如前,就得
第二徑之面。 即向上端下端看兩線,
十字交處,即得重之徑也。 又將繫體
橫轉,從c處繫於a上,求徑線至ch,
亦向十字交處看之,則得k,是重心也。
作平線繫a。 次於e垂一直線緊靠
一邊,又次於i亦作一垂線緊靠一
邊。 即從a上往下,以墨直點作線。 e
至o,i至u兩線,是徑之面。 復轉繫
體,再如e o、i u,作兩線如前,就得
第二徑之面。 即向上端下端看兩線,
十字交處,即得重之徑也。 又將繫體
橫轉,從c處繫於a上,求徑線至ch,
亦向十字交處看之,則得k,是重心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