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三款 兩凝體重相等。
已有彼容,求此容。
假如鉛體容為七百四十寸,錫體等
重,求容若干?
法曰:將鉛體重一百十五斤以錫體
相等重,得七十四斤。 用比例法:七十
四與一百十五比例為七百四十與
一千一百五十比例,則得錫容一千
一百五十寸也。
重,求容若干?
法曰:將鉛體重一百十五斤以錫體
相等重,得七十四斤。 用比例法:七十
四與一百十五比例為七百四十與
一千一百五十比例,則得錫容一千
一百五十寸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