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款 有兩重準等,已有此端梁之長,求彼
端梁之長。
端梁之長。
假如a重九斤,e重三斤,係兩端之
下,已得i至u二分之長,求u至o
長之分數。 法曰:依第十九款比例:
下,已得i至u二分之長,求u至o
長之分數。 法曰:依第十九款比例:
一 三斤 為小重
二 九斤 為大重
三 二分 為梁之小端
四 六分 為梁大端之分數
第三十三款 有等梁重,不用權,權物之重。
梁重有四十斤,分作十分。
不知係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