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0二四b
一團,
命以做爐。
(
真者錯現金色。
)
唐鏡、
宣爐皆朝延盛世物也。
錢
凡鑄銅爲錢以利民用,
一面刊國號通寶四字,
工部分
司主之。 凡錢通利者, 以十文抵銀一分值。 其大錢當五、
當十, 其弊便于私鑄, 反以害民, 故中外行而輒不行也。
凡鑄錢每十斤, 紅銅居六七, 倭鉛 ( 京中名水錫 ) 居三四, 此等
分大略。 倭鉛每見烈火必耗四分之一。 我朝行用錢高
色者, 唯北京寶源局黃錢與廣東高州爐青錢, ( 高州錢行盛漳
泉路。 ) 其價一文敵南直江、 淛等二文。 黃錢又分二等, 四火
司主之。 凡錢通利者, 以十文抵銀一分值。 其大錢當五、
當十, 其弊便于私鑄, 反以害民, 故中外行而輒不行也。
凡鑄錢每十斤, 紅銅居六七, 倭鉛 ( 京中名水錫 ) 居三四, 此等
分大略。 倭鉛每見烈火必耗四分之一。 我朝行用錢高
色者, 唯北京寶源局黃錢與廣東高州爐青錢, ( 高州錢行盛漳
泉路。 ) 其價一文敵南直江、 淛等二文。 黃錢又分二等, 四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