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迤而上,不必長也。
第八十三款 重與能力比例,就是藤長與高之比
例等。
例等。
如上,弦為二倍于股;重依賴七十八
款亦是二倍于力。 今弦為藤線之長,
股即藤線之高,所以與重之比例等。
款亦是二倍于力。 今弦為藤線之長,
股即藤線之高,所以與重之比例等。
第八十四款 藤線愈密,其能力愈大。
假如上三角形,藤線之長與前三角
形等,而股止一半之高,則弦上之重
形等,而股止一半之高,則弦上之重